韩国 科索沃

科索沃:从韩国进口二手车

查阅韩国二手车适用的科索沃10年车龄上限、欧4要求及车辆合格批准规则。购买前请确认车辆进口资格。

您的出口需求
韩国科索沃
车辆检测费用US$100

提供车辆信息,咨询购买、验车和装运准备。购买前请确认车辆资格。

科索沃:车龄、符合性及登记

官方指南

本页选取从韩国装运、在科索沃首次登记的普通二手乘用车的部分规则。这些一般要求并不确定特定车辆或买方的资格。临时进口、博物馆车辆及其他特别制度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内。

资料核查日期

核查10年上限及欧4要求

科索沃海关说明,超过十年的汽车不能进口,进口汽车必须至少达到欧4排放标准。购买前,请确认具体车辆的年龄和获认可的排放证据。

确认车辆认证程序

进口二手车须取得车辆合格批准(homologation),除非符合豁免。法定豁免涵盖从欧盟国家、瑞士或挪威进口,且此前获准在当地正常上路使用的二手车。不要假定从韩国装运也适用该豁免;装运前应确定适用的单车批准程序。

准备在科索沃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要求完成通关、取得车辆认证(豁免者除外)、提供出具不超过30天的技术状况证书及签发不超过15天的保险。持临时或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履行海关义务后可办理登记;登记期限与居留许可到期日挂钩。

文件与登记

车辆来源、所有权及技术记录

准备国外车辆登记簿、所有权证明和相关技术记录用于审批。首次登记时,如缺少车辆登记簿原件,可用经海关确认的通关用副本并附警方遗失报告替代。可能还须提供其他批准证据。

当地登记文件

准备海关缴款证明、适用批准证书、技术证书、保险、身份或居留文件以及市政税缴款证明(免税者除外)。通常要求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驾驶证;无该证的成年车主可通过经公证的授权指定使用人。主管部门会电子调取已关联记录,但技术证书还须提供纸质副本。

购买前确认

以下事项对您的车辆尚未确认。购买前请向主管机构或收货代理核实。

  • 请确认具体车辆十年上限的计算方式,以及证明欧4达标所需的证据。本页未设定自动适用的车型年份截止值,也未认定韩国排放认证与欧4等同。
  • 请确认具体车辆的现行技术标准、驾驶位置、必要改装及获授权的批准程序。本次审核未认证任何韩国检验机构,也未确认专门针对韩国的车辆认证豁免。
  • 博物馆车辆、临时进口、外交情形、特殊所有权安排及其他豁免须单独评估。仅符合车龄与排放门槛,不保证可获进口批准或登记。
  • 本页不提供具体车辆的关税、税款、法定检验或登记费用、运费及交付时间报价。
  • 我们收费US$100的车况检测独立于科索沃车辆认证和法定技术检验。

运输与费用

运往科索沃时,请注明接收城市和进口人。索取列明路线、运输环节、交付地点、保险及所含费用的书面报价。预订前确认车辆资格和所需批准。

费用包含哪些项目?

请提供车辆信息、数量和交付地点。在安排装运前,必须确认车辆资格和所需批准。运费与出发日期须以当前有效的报价为准。

购买车辆

确认车辆价格、发票及收款方。

车辆检测 — US$100

这是购车前的车况检测,与法定政府检测或认证分开。

韩国境内准备

请索取内陆运输、出口文件、操作及装载的分项费用。

国际运输与保险

确认路线、运输方式、保险、报价有效期和不包含的项目。

目的地费用

向收货代理确认操作、清关、税费、登记及交付费用。

验车与后续步骤

  1. 发送车辆信息。 提供车辆链接或意向车型、年份及预算。
  2. 确认资格后再验车 — US$100。 我们的车况检测与政府检测或认证分开。
  3. 审核运输报价。 预订前确认路线、费用和所需批准。

官方来源与核查日期

查看5个官方来源和核查记录

原文发布日期或修订日期与我们的核查日期分别列出。

  1. Zhdoganimi i automjeteve——车辆通关科索沃海关原文更新日期: 该指南未注明核查日期: 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重新阅读;车辆通关指引未变,且未显示实质性发布日期。已将车龄和欧4要求与第 05/L-132 号法律第 44 条及所列 2021、2023 和 2024 年修订对照,这些修订未改变上述要求。第 44 条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
  2. 修订车辆法05/L-132的第08/L-004号法律——第1条科索沃议会——官方公报公报发布日期: 核查日期: 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重新阅读已颁行的修订及公报所列后续车辆法修订。豁免同时规定出口国家范围以及车辆此前获准在当地正常上路的条件。部长可修改国家名单;本次核查未确定专门针对韩国的豁免。该法规定于公布 15 天后生效。
  3. 关于确定道路车辆认证条件和程序的第02/2018号行政指令——第9–14条基础设施部——官方公报公报发布日期: 核查日期: 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重新阅读官方三语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并结合后续法定豁免核查。单车批准程序及配套文件未变;技术标准清单仍可由部方更新。该指令于签署七天后生效。本次核查不认证具体车辆达标,也不认证现行获授权检验机构。
  4. 关于车辆登记的第04/2023号行政指令——第6及7条内政部——官方公报公报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核查日期: 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结合第 12/2024 号指令重新阅读首次登记文件清单及相关车主例外。第 01/2026 号指令的部分废止涉及号牌规定,未废止这些首次登记要求。第 04/2023 号指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 修订第04/2023号指令的第12/2024号行政指令——第2及4条内政部——官方公报公报发布日期: 核查日期: 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重新阅读登记资料及驾驶证修订。再次核查了第 01/2026 号指令及最高法院 P.A.10/2026 号判决;其部分废止涉及其他条款,不涉及本页选取的要求。该修订规定于公报公布七天后生效;签署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